mrhost安心旅宿平台
  • 台灣防疫旅館
    • 台北防疫旅館
    • 新北防疫旅館
    • 桃園防疫旅館
    • 新竹防疫旅館
    • 台中防疫旅館
    • 彰化防疫旅館
    • 南投防疫旅館
    • 台南防疫旅館
    • 高雄防疫旅館
    • 花蓮防疫旅館
  • Taiwan Quarantine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oyuan
    • Hsinchu
    • Taichung
    • Changhua
    • Nantou
    • Tainan
    • Kaohsiung
    • Hualien
  • 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台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新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台中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雲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高雄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Self-Health Management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ichung
    • Yunlin
    • Kaohsiung
    • Yilan
  • 短租飯店
    • 台北短租飯店
    • 新北短租飯店
    • 台中短租飯店
    • 雲林短租飯店
    • 台南短租飯店
    • 高雄短租飯店
    • 台東短租飯店
    • 屏東短租飯店
  • Extended Stay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ichung
    • Yunlin
    • Tainan
    • Kaohsiung
    • Taitung
    • Pingtung
  • 深度清潔旅館
  • 防疫知識庫
    • 國外入境檢疫懶人包
    • 匡列居家隔離3+4新制解說
    • 新冠確診怎麼辦?
    • 全台防疫旅館費用
    • 自主健康管理規定
    • 居家檢疫/隔離補助
  • FAQ

【2022外籍人士入境懶人包】商務、學生、探親、觀光、宗教簽證超完整解析!

4/3/2022

0 評論

 
圖片
  ​​近兩年全球受疫情的影響,不論是要「出國」或是「入境」都變得非常不方便,甚至在疫情爆發的前期許多國家都是禁止外國人士入境的,值得慶幸的是,台灣目前疫情算是在可控制的範圍內,因此對於外國人士入境的限制也漸漸放寬中。本篇文章會介紹外國人士入境訪台的相關規定,並且依照不同的簽證類型、訪台身分、申請條件...等提供最完整的說明。

外籍人士入境必備:簽證

無論訪台的身分、目的為何,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得「簽證」,簽證有四種類型:停留簽、居留簽、外交簽、禮遇簽,絕大部分外國人入境只可能用到兩種類型的簽證,分別是「停留簽證」、「居留簽證」。
  •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短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都算是停留簽證,停留期一般有一般有14天,30天,60天,90天等種類。
  •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目錄

  • 商務人士入境簽證
    • 國際會議、商展【不開放申請】
    • 洽商、商務出差【開放申請】
    • 創業家【不開放申請】
    • 尋職【不開放申請】
    • 應聘 【開放申請】
    • 投資 【開放申請】
    • 就業金卡 【開放申請】
  • 就學、研習入境簽證
    • 一般外國學生【不開放申請】
    • 交換學生【不開放申請】
    • 僑生(海外聯合招生分發來臺)【不開放申請】
    • 僑生(自行回國申請入學)【不開放申請】
    • 僑生(國內大專院校單獨招生)【不開放申請】
    • 研習中文 【開放申請】
  • 旅遊簽證
    • 觀光【不開放申請】
    • 社會性訪問【不開放申請】
  • 宗教簽證
    • 外籍宗教人士【不開放申請】
    • 藏傳佛教外籍僧侶【不開放申請】
    • 研修宗教教義【不開放申請】
  • 依親、探親簽證
    • 外籍人士探親 【開放申請】
    • 外籍配偶依親(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開放申請】
    • 外籍配偶依親(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開放申請】
    • 未成年子女依親(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開放申請】
    • 未成年子女依親(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開放申請】

商務人士入境簽證

圖片

國際會議、商展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參加國際會議、商展或其他活動(國際會議定義為三個國家以上之會議,主辦單位不限於國際組織)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主辦(或邀請)單位邀請函或參展證明及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

申請國際會議、商展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證明文件】主辦(或邀請)單位邀請函或參展證明及申請人身分證明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延伸閱讀:【2022商業人士入境完整懶人包】

洽商、商務出差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2022.03.07零時起,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公司外派出差、考察...等商務活物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洽商證明(所屬公司在職、派遣文件、在台廠商邀請函、商務往來函電及交易紀錄...等)
    • 在台關係人資料(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
    • ※特定國家人士來台洽商需要在台關係人提供擔保文

申請洽商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洽商證明】
    • ​所屬公司(廠商)在職及派遣證明函。
    • 台廠商邀請函、商務往來函電及交易紀錄。
    • 如信用狀、電匯款收據或進出口貨品提單等。
  • ​【在台關係人資料】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
  • 【特定國家人士來台洽商在台關係人辦理擔保應備文件】
    •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正本)乙份(請詳閱保證書背頁之須知),保證書下方請加蓋保證人服務單位印信;如非負責人擔保,則請出示授權書授權指定業務代理人擔保。
    • 說明書(說明與申請人認識之經過、往來情形及此次來台之行程)。
    • 申請人護照影本。
    • 商務往來函電及交易紀錄(如信用狀、電匯款收據或進出口貨品提單等)。
    • 國內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變更登記表。
    • 辦理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審核通知書。
    • 視個案要求保證人提供之其他證明文件 (如申請人在職證明等)。
    • 預收領務電報費(每案電報以1頁為原則收取新台幣50元;如有附件,每頁加收新台幣50元)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 特定國家人士來台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請參閱相關說明。
注意事項:
  •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延伸閱讀:商務人士入境超完整懶人包!商務資格、申請方式、申請地點全解析!

創業家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依照「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 」評估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規定之文件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

申請創業家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及前次來台簽證。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規定之文件】依據「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所列之資格條件檢附相關應備文件,並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先行審查核准創業家資格。(詳請參閱注意事項)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來臺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外國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繳申請文件;港澳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向大陸委員會駐港澳辦事機構提出申請。
  • 外國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者,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本局或本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繳申請文件,申請人於停(居)留期限屆滿前,無法取得居留簽證者,請依限離境;港澳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申請人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核准創業家資格後,由受理單位(本局或本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或駐外館處)通知申請人繳交居留簽證規費及繳交護照正本。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經通知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核准創業家資格後,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 目前在台外籍移工不適用

尋職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滿足下列條件其一
    • 有工作經驗者,近六個月內之月平均薪資或報酬高於新台幣47971元證明
    • 畢業一年內且無工作經驗者,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之證明
    • 經外交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相關證明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尋職簽證申請核定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提供符合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
    • 財力證明(新台幣10萬元以上或等值之財力證明)
    • 醫療保險證明(在我國停留期間之醫療及全額住院保險證明)
    • 無犯罪紀錄證明
    • 尋職計畫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尋職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尋職簽證申請檢核表】下載填妥「尋職簽證申請檢核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不含臨時護照、緊急護照)
  • 【提供符合以下條件之證明(任一)】有工作經驗者,近六個月內之月平均薪資或報酬高於新台幣47971元證明、畢業一年內且無工作經驗者,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之證明、經外交部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相關證明
    • 近六個月內之月平均薪資證明(畢業一年內且無工作經驗者,免繳) 
    • 學經歷證明 
    • 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學校名單 The list of world's top universities accredited by the Minister of Education(MOE) 
    • 請點選「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學校名單」連結,直接查詢畢業大學是否名列世界頂尖大學/Please click the link to check whether the university you graduated from is among the MOE's accredited list.
  • 【財力證明】新台幣10萬元以上或等值之財力證明
  • 【醫療保險證明】在我國停留期間之醫療及全額住院保險證明
  • 【無犯罪紀錄證明】
  • 【尋職計畫】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文件】駐外館處視個案要求提
申請流程: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應聘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2022.03.07零時起,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許可之工作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聘僱許可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應聘)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

申請應聘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聘僱許可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畢退還)】
    • 外籍人士申請來台工作,國內雇主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工作許可。
    • 自簽證申請日起,工作許可期限須為六個月以上。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來臺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投資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2022.03.07零時起,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依據「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申辦居留簽證之作業規定」,投資金額須20萬美元以上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投資證明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投資)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

申請投資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及前次來台簽證。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投資證明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畢退還)】依據「外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申辦居留簽證之作業規定」,投資金額須20萬美元以上。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來臺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資格註記代碼「A」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八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或本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無須離境。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移工均不適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延伸閱讀:【2022商業人士入境完整懶人包】
最新檢疫規範懶人包:【0224更新】最新檢疫措施:縮短為10天旅館,滿足一人一戶可返家檢疫!2022最新回國必看入境懶人包,管理辦法、流程規定與補助一篇補足!

就業金卡

就業金卡是政府為了延攬外國專業人才所推出,取得後及獲得等同於居留簽證效果,只要符合資格還可以享有相關的福利,相關內容以及申請辦法如下:
  • 就業金卡申請資格:由七大專業領域所區分,其標準分屬七個部會主管認定
    • 科技領域(科技部)
    • 經濟領域(經濟部)
    • 教育領域(教育部)
    • 文化、藝術領域(文化部)
    • 體育領域(教育部)
    • 金融領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法律、建築設計領域(法務部、內政部)
  • 就業金卡特殊權益:
    • 不需受雇主聘僱
    • 享所得稅優惠
    • 直系尊親屬探親之停留簽證最長1年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請依親在台居留
    • 放寬健保限制
  • 就業金卡特性:四證合一
    • 工作許可:持卡者可以在台自由尋職、就業、兼職與轉換工作
    • 居留簽證:為長期簽證,可在台居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 外僑居留證:用於證明外國人士在台合法長期居留的身分證件
    • 重入國許可:允許不限次數入出境台灣(即使在COVID-19期間)
  • 如何申請:至外國人專業人才申請窗口平台申

就學、研習入境簽證

圖片

一般外國學生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就讀博士、碩士、學士、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等各學程之正式班外國學生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6個月經常性財力)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

申請外國學生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須先依據教育部主管所訂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申請入學,並取得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
    • 外國學生應繳驗由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書。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現階段僅開放享有免簽證國家得來臺就讀經教育部核准得招收外國學生之中等學校。
    • 符合在境內改辦就學事由居留簽證者,須另繳驗在學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免簽證證明、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 【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中文、英文以外之學歷證件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6個月經常性財力)】
    • 限提供本人或三等親(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出具財力證明、匯款證明、獎學金證明;非本人之財力須另繳附親屬關係證明。
    • 獎學金證明須載明受獎期限及額度。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臺監護人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無犯罪紀錄證明、語文能力證明…等審核所需之文件)。
    • 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交換學生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交換學生需具備由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書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居留簽證)
    • 大專校院核准函或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 就讀學校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交換學生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大專校院核准函或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來臺交換就讀須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
    • 大專校院之校際交換學生須由國內大專校院出具核准函。
    • 高級中等學校之交換學生須由教育部或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出具核准函。
  • 【就讀學校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
    • 交換學生應繳驗由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書。
    • 在學學生持停留簽證入境後欲申請改辦就學事由居留簽證,須繳交在學證明及已註冊證明。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國外原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派遣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視個案審查之需求而定(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臺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交換學校簽訂之教育合作或姊妹校協定證明…等審核所需之文件)。
    • 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僑生(海外聯合招生分發來臺)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具有僑生資格後,並經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就讀學校之僑生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分發通知書正本及影本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僑生就學簽證細節(海外聯合招生分發來臺)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分發通知書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經由僑務委員會審查具有僑生資格後,並經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就讀學校之僑生。
    • 須持由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核發之分發通知書。
    •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視個案審查之需求而定(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臺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之文件)。
    • 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僑生(自行回國申請入學)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華裔人士自行繳交入學申請 資料,逕向教育部所核定得單獨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申請入學,嗣由申請學校函寄其資料至僑務委員會,並經該會審核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僑生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在學及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
    • 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核發之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 在臺監護人同意書及戶籍謄本正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僑生就學簽證細節(自行回國申請入學)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僑生核准函及分發函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
    • 申請人資格:華裔人士已持外僑居留證在臺居留,或符合簽證規定自行申獲「就學」以外事由之60天可延期之停留簽證來臺後,倘獲僑務員委會依「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及函介入學審核要點」審查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並獲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函介分發至國內各級學校就學之僑生。
    • 須持憑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僑生核准函及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核發之分發函。
    •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證明。
  • 【在學及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就讀學校核發之在學暨巳註冊證明或學生證正本及影本(背面須加蓋當學期之已註冊章戳)。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 【在臺監護人同意書及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20歲之未成年僑生須檢附在臺監護人同意書,且僑生之在臺監護人須書面保證同意願負監督責任(須經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
    • 須持憑3個月內核發之戶籍謄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僑生(國內大專院校單獨招生)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華裔人士已持外僑居留證在臺居留,或符合簽證規定自行申獲「就學」以外事由之60天可延期之停留簽證來臺後,倘獲僑務員委會依「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及函介入學審核要點」審查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並獲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函介分發至國內各級學校就學之僑生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入學許可/通知正本及影本
    • 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核發之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核准函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僑生就學簽證細節(國內大專院校單獨招生)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入學許可/通知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 
    • 單獨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須經報教育部主管機關核定始准單獨招收僑生。 
    • 申請人資格:華裔人士自行繳交入學申請 資料,逕向教育部所核定得單獨招收僑生之大學校院申請入學,嗣由申請學校函寄其資料至僑務委員會,並經該會審核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僑生。 
    • 核錄學校核發之入學許可/通知(須註明業經僑務委員會審核符合具「僑生」身分)。 
    • 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相關證明。
  • 【核准函正本及影本】須持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核發之確具符合僑生身分資格之核准函。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臺就學居留規定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提出申請。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就學資格之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研習中文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六個月以上)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附設之華語文教學中心所核發之在學及註冊證明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附設之華語文教學中心或機構核發之入學許可正本及影本
    • 上課出席紀錄證明正本及影本(居留簽證)
    • 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居留簽證)
    • 研習計畫書正本及影本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研習中文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在學證明及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
    • 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附設之華語文教學中心所核發之在學及註冊證明。 
    • 目前教育部公布之大學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名單,請參考該部網站。
    • 在學證明內容須證明已就讀滿4個月並繼續註冊3 個月以上。 
    • 週一至週五,每週至少須上課15小時。
  • 【上課出席紀錄證明正本及影本】缺課含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之四分之一。
  • 【成績單正本及影本】研習期間之測驗成績。
  • 【研習計畫書正本】內容應包含研習中文動機目的及研習計畫。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3個月經常性財力)】
    • 限提供本人或三等親(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出具財力證明、國外匯款證明、獎學金證明;非本人之財力須另繳附親屬關係證明。
    • 獎學金證明須載明受獎期限及額度。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申請流程:
申請人已持簽證目的為研習中文之停留簽證來臺,並已於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滿4個月且繼續註冊3個月以上、缺課時數未超過上課總時數之1/4者,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列各項文件及簽證規費,向本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申請改換居留簽證,申請人無須離台。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臺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事為由申辦簽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 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 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已逾停(居)留效期者,須依規定離境重新申請簽證。 
  •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延伸閱讀:Apply to learn Chinese(Mandarin) in Taiwan with visa application & quarantine guideline

旅遊簽證

圖片

觀光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來台觀光需求者皆可申請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 來回機票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觀光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財力證明】例如銀行存款證明
  • 【行程表】
  • 【來回機票】機票、電子機票或旅行社證明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社會性訪問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受本國單位受邀,社會性訪台之需求者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邀請函
    • 行程表
    • 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社會性訪問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邀請函】邀請單位出具
  • 【財力證明】例如銀行存款證明
  • 【行程表】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宗教簽證

圖片

外籍宗教人士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外籍宗教人士須具有神職身分,如依宗教之傳統,神職人員無授證名稱,得由外籍宗教人士服務教區之該宗教統理機構或所屬宗教團體出具證明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居留簽證)
    • 神職身分證明正本及影本
    • 傳教弘法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本項經歷證明得視宗教類別與前項「神職身分證明」合併為同一文件)
    • 國內宗教團體之立案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邀請函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

申請外籍宗教人士訪台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神職身分證明正本及影本】
    • 外籍宗教人士須具有神職身分,例如基督教之牧師或傳道人(須具備聖經知識;且1.持神學院或聖經學院學位或證書,或2.為合法設立之教會所按立之傳道人)、天主教之神父、修士或修女、佛教之僧尼、回教之阿訇等;如依宗教之傳統,神職人員無授證名稱,得由外籍宗教人士服務教區之該宗教統理機構或所屬宗教團體出具證明。
    • 文件內容應說明外籍宗教人士之姓名、國籍、所屬宗教、何時擔任神職工作及迄至本次申請簽證時,是否仍具神職身分(請註明確實日期)。
    • 佛教僧尼得繳驗戒牒正、影本。
  • 【傳教弘法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本項經歷證明得視宗教類別與前項5.之「神職身分證明」合併為同一文件】由外籍宗教人士所屬宗教團體出具並經負責人親簽,其內容應說明:
    • 外籍宗教人士之姓名、國籍及所屬宗教;
    • 最近連續專職從事傳教活動至少2年以上之詳細經歷(請註明確實期間)。
  • 【國內宗教團體之立案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宗教團體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教會(堂)或團體
  • 【邀請函正本及影本】由國內宗教團體出具,並經負責人親簽及加蓋團體印信,其內容應說明:
    • 該團體所屬宗教及係合法立案、非屬營利性機構且正常運作
    • 邀請外籍宗教人士來台之理由;
    • 所邀外籍宗教人士姓名、國籍、出生日期、所屬宗教、預定在台居留期間及在台從事之傳教弘法活動詳細內容與日程;
    • 應該團體之邀來台且尚未離境之外籍宗教人士名單及所持簽證種類;
    • 具結對所陳述之各節無任何隱瞞。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流程: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其本國、永久居留地或其所屬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遞交簽證申請件。國內宗教團體應憑駐外館處提供申請人之簽證申請號碼(Visa Application Number)及上欄指定之應備文件(指護照正本及簽證申請表除外之其他各項文件影本)及「辦理中華民國簽證保證審核通知書」1份親自送至本局第31-33號櫃臺(櫃臺不受理快遞或郵寄送件),或以本局簽證組為收件人,以快遞或郵寄方式寄送;其需保證者,請加附「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正本)1份。審核結果將分別通知國內宗教團體及駐外館處。
注意事項:
  •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未獲同意核發簽證案件,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 所繳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2週內補齊者,簽證申請將遭逕予拒件亦不退費。
  • 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各式申請書表可自本局網站下載,或向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或駐外館處簽證櫃臺索取。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藏傳佛教外籍僧侶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具備外籍僧侶所屬藏傳佛教之證明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居留簽證)
    • 神職身分證明正本及影本
    • 傳教弘法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本項經歷證明得視宗教類別與前項「神職身分證明」合併為同一文件)
    • 國內宗教團體之立案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邀請函正本及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之文件

申請藏傳佛教人士訪台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1年以上。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神職身分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外籍僧侶所屬藏傳佛教之傳承法座(請參考其他補充注意事項)出具並親簽,其內容應包含:.外籍僧侶之姓名、國籍、所屬之教派、何時出家及迄至本次申請簽證時,是否仍具僧侶(monk)身分(請註明確實日期)。
  • 【傳教弘法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本項經歷證明得視宗教類別與前項4.之「神職身分證明」合併為同一文件】由外籍宗教人士所屬宗教團體出具並經負責人親簽,其內容應說明:
    • 外籍宗教人士之姓名、國籍及所屬宗教;
    • 最近連續專職從事傳教活動至少2年以上之詳細經歷(請註明確實期間)。
  • 【國內宗教團體之立案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宗教團體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教會(堂)或團體
  • 【邀請函正本及影本】由國內宗教團體出具,並經負責人親簽及加蓋團體印信,其內容應說明:
    • 該團體所屬宗教及係合法立案、非屬營利性機構且正常運作
    • 邀請外籍宗教人士來台之理由;
    • 所邀外籍宗教人士姓名、國籍、出生日期、所屬宗教、預定在台居留期間及在台從事之傳教弘法活動詳細內容與日程;
    • 應該團體之邀來台且尚未離境之外籍宗教人士名單及所持簽證種類;
    • 具結對所陳述之各節無任何隱瞞。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
申請流程: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其本國、永久居留地或其所屬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遞交簽證申請件。國內宗教團體應憑駐外館處提供申請人之簽證申請號碼(Visa Application Number)及上欄指定之應備文件(指護照正本及簽證申請表除外之其他各項文件影本)及「辦理中華民國簽證保證審核通知書」1份親自送至本局第31-33號櫃臺(櫃臺不受理快遞或郵寄送件),或以本局簽證組為收件人,以快遞或郵寄方式寄送;其需保證者,請加附「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正本)1份。審核結果將分別通知國內宗教團體及駐外館處。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未獲同意核發簽證案件,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所繳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2週內補齊者,簽證申請將遭逕予拒件亦不退費。
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各式申請書表可自本局網站下載,或向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或駐外館處簽證櫃臺索取。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請併參考「藏傳佛教外籍僧侶(藏僧)來台弘法補充注意事項」之網頁說明。

研修宗教教義

  • 是否開放申請:尚未開放(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停收件)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具備宗教團體或其附設之宗教教義研修機構向政府申請之核准函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居留簽證)
    • 主管機關之核准函影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申請研修宗教教義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主管機關之核准函影本】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應由宗教團體或其附設之宗教教義研修機構依據「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之規定,先向許可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內政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申請流程:
由申請人檢具上列應備文件向其本國、永久居留地,或其所屬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遞交簽證申請件。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所繳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2週內補齊者,簽證申請將遭拒件亦不退費。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pdf檔案)」。在臺申請停留簽證改辦居留簽證,另加收手續費新臺幣800元(美金24元)。
  • 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入境,或非以研修宗教教義之簽證目的持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要求在臺以研修宗教教義為由轉換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停留期限。
  • 原在臺居留外僑擬轉換居留目的為研修宗教教義者,申請人應先行離臺向駐外館處遞送申請件。
  • 持居留簽證入境次日起15日內,應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依親、探親簽證

圖片

外籍人士探親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0412開放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在台灣的非本國籍人士(不含移工)的外籍親屬可以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 簽證類型:停留簽證
  • 申請資格:符合在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資格者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在台親屬居留證明(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應列印個人相關紀事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在職證明或因個案需要之文件)

申請外籍人士探親簽證細節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在台親屬居留證明】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應列印個人相關紀事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在職證明或因個案需要之文件。
申請流程:
  •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 特定國家人士來台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請參閱相關說明
注意事項: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pdf檔案)」。

外籍配偶依親(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外籍配偶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效期內之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 結婚證明文件
    • 最近3個月內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台關係人保證書等)

申請外籍配偶依親簽證細節(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在境內改換簽證者,請加印來台簽證及入境章戳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效期內之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 無犯罪紀錄證明及良民證均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申請人本國政府1年內所核發之無犯罪證明或良民證,倘該證明註明有效期限,則不得逾該證明效期。
  • 【結婚證明文件】
    • 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正本及影本,無婚姻登記制度之國家須繳結婚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畢退還)
    • 結婚登記證明及結婚證書均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最近3個月內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已有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之國籍及外文姓名。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台關係人保證書等)。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倘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或「不得在臺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居留事由,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簽證且 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如須訪查者,工作天則將視實際訪查天數而定。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移工均不適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 申請人持憑簽證註記代碼「P(觀光/探親/訪問)」事由不可延期之停留簽證入境者,不得在臺改辦居留簽證。 
  • 申請人如已持符合改換資格註記「TS」之不可延期停留簽證入境,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7個工作天,向本局或本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無須離境。

外籍配偶依親(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外籍配偶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台永久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無戶籍國民、港澳居民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結婚證明文件
    • 最近3個月內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申請外籍配偶依親簽證細節(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在境內改換簽證者,請加印來台簽證及入境章戳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六歲以下兒童、申請人本人及在台投資、應聘工作之依親對象均為免簽證適用國家人士者,得免附本項證明。國家人士者,得免附本項證明。
  • 【依親對象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台永久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無戶籍國民、港澳居民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依親對象之外僑居留證或在台合法居留證件之有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
  • 【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台關係人保證書等)。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倘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或「不得在臺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居留事由,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簽證且 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如須訪查者,工作天則將視實際訪查天數而定。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移工均不適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 申請人持憑簽證註記代碼「P(觀光/探親/訪問)」事由不可延期之停留簽證入境者,不得在臺改辦居留簽證。 ​

未成年子女依親(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未成年且父母具中華民國戶籍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之在台戶籍謄本
    • 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文件上須有父母全名)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申請未成年子女依親簽證細節(對象具中華民國戶籍)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在境內改換簽證者,請加印來台簽證及入境章戳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六歲以下兒童得免附本項證明。
  • 【依親對象之在台戶籍謄本】依親對象為在台有戶籍中華民國國民者,應繳交最近3個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全戶戶籍謄本。
  • 【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申請人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或(外)孫子女者,申請人之父母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應繳交載有父母婚姻登記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3個月內有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文件上須有父母全名(須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雙籍人士申請依親,應持憑外國護照入境,並先將戶籍遷出國外。
    • 若父母離婚,被依者須具監護權並提供監護權歸屬證明。
    • 父母在台有戶籍,而子女在外國出生時,須檢附父母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係在台有戶籍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者,須檢附申請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親筆授權書或委託書。
    • 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倘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或「不得在臺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居留事由,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簽證且 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如須訪查者,工作天則將視實際訪查天數而定。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移工均不適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 申請人持憑簽證註記代碼「P(觀光/探親/訪問)」事由不可延期之停留簽證入境者,不得在臺改辦居留簽證。 ​


未成年子女依親(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

  • 是否開放申請:開放申請
  • 簽證類型:居留簽證
  • 申請資格:未成年且父母具中華民國戶籍
  • 如何申請:備齊申請簽證相關資料、規費向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提出申請
  • 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 
    • 6個月內彩色照片2張(2吋)
    • 護照正本&影本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之在台戶籍謄本或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或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
    • 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文件上須有父母全名)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申請未成年子女依親簽證細節(對象不具中華民國戶籍)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在境內改換簽證者,請加印來台簽證及入境章戳頁。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六歲以下兒童、申請人本人及在台投資、應聘工作之依親對象均為免簽證適用國家人士者,得免附本項證明。
  • 【依親對象之在台戶籍謄本或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或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
    • 依親對象為在台有戶籍中華民國國民者,應繳交最近3個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全戶戶籍謄本。
    • 依親對象為在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或永久居留外僑、港澳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繳交有效期六個月以上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臺合法居留證件或永久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 【父母之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申請人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或(外)孫子女者,申請人之父母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應繳交載有父母婚姻登記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3個月內有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申請人為在台有合法居留或永久居留身分人士(指在台無戶籍國民、外國人、港澳居民、大陸人 士)之外籍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者,應繳交父母 之婚姻關係證明。
  • 【出生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文件上須有父母全名(須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雙籍人士申請依親,應持憑外國護照入境,並先將戶籍遷出國外。
    • 若父母離婚,被依者須具監護權並提供監護權歸屬證明。
    • 父母在台有戶籍,而子女在外國出生時,須檢附父母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係在台有戶籍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者,須檢附申請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親筆授權書或委託書。
    • 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逕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 申請人倘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或「不得在臺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居留事由,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
注意事項:
  •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簽證且 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致在台逾期停、居留者遭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如須訪查者,工作天則將視實際訪查天數而定。 
  •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應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若係中國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中、英文以外之文件應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以落地簽證或免簽證方式入境者以及目前在台外籍移工均不適用。 
  •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 
  • 申請人持憑簽證註記代碼「P(觀光/探親/訪問)」事由不可延期之停留簽證入境者,不得在臺改辦居留簽證。 ​

相關文章推薦

  • 【0224更新】最新檢疫措施:縮短為10天旅館,滿足一人一戶可返家檢疫!2022最新回國必看入境懶人包,管理辦法、流程規定與補助一篇補足!
  • 【2022最新】商務人士入境超完整懶人包!商務資格、申請方式、申請地點全解析!
  • Apply to learn Chinese(Mandarin) in Taiwan with visa application & quarantine guideling
0 評論



發表回覆。

    mrhost

    後疫情時代的旅宿專家
    放心,投入下一段旅程

    類別

    全部
    居家檢疫
    居家隔離
    短租飯店
    自主健康管理
    防疫旅館
    限時活動

    最新資訊

    五月 2022
    四月 2022
    三月 2022
    二月 2022
    一月 2022
    十一月 2021
    九月 2021
    八月 2021
    七月 2021
    四月 2021
    三月 2021
    一月 2021
    十二月 2020
    十一月 2020
    九月 2020
    八月 2020
    七月 2020

    RSS 訂閱

    mrhost
mrhost合作夥伴

成為供應商
商務旅行
關於mrhost

​​人才招募
官方部落格
客服中心

圖片
圖片
圖片
mrhost Corporation

Supplier
Corporate Travel
About mrhost

Recruit
Official Blog
Customer Service

圖片
圖片
圖片
Copyright © mrhost  All Rights Reserved 
  • 台灣防疫旅館
    • 台北防疫旅館
    • 新北防疫旅館
    • 桃園防疫旅館
    • 新竹防疫旅館
    • 台中防疫旅館
    • 彰化防疫旅館
    • 南投防疫旅館
    • 台南防疫旅館
    • 高雄防疫旅館
    • 花蓮防疫旅館
  • Taiwan Quarantine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oyuan
    • Hsinchu
    • Taichung
    • Changhua
    • Nantou
    • Tainan
    • Kaohsiung
    • Hualien
  • 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台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新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台中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雲林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高雄自主健康管理旅館
  • Self-Health Management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ichung
    • Yunlin
    • Kaohsiung
    • Yilan
  • 短租飯店
    • 台北短租飯店
    • 新北短租飯店
    • 台中短租飯店
    • 雲林短租飯店
    • 台南短租飯店
    • 高雄短租飯店
    • 台東短租飯店
    • 屏東短租飯店
  • Extended Stay Hotels
    • Taipei
    • New Taipei
    • Taichung
    • Yunlin
    • Tainan
    • Kaohsiung
    • Taitung
    • Pingtung
  • 深度清潔旅館
  • 防疫知識庫
    • 國外入境檢疫懶人包
    • 匡列居家隔離3+4新制解說
    • 新冠確診怎麼辦?
    • 全台防疫旅館費用
    • 自主健康管理規定
    • 居家檢疫/隔離補助
  • FAQ